|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高招录取情系千家万户,海南省考试局局长郑万发今天就录取期间的调档、信息查询等问题答记者问。
录取期间调档分4轮进行
记者:在录取期间,是如何给高校调档的?
答:各批次的调档工作均分四轮进行。第一轮:根据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或学校申请的)调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调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二轮:按照招生计划缺一补一的办法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相同志愿分数优先不同志愿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调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调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的档案。
第三轮:经前两轮调档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组织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在库考生补报志愿后按缺一补一的办法调档。
第四轮:对于经前三轮调档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有关规定,在分数线下分段降分调档。先从高分到低分调第一志愿报考这些学校及专业的考生档案,生源仍不足的,再按考生的志愿顺序调第二及后续志愿报这些学校及专业的考生档案,直至学校完成招生计划。
高校不能拒绝残疾考生
记者:高校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原则是:“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考生德体状况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一般以考生的录取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对高校的录取有如下几方面的要求和说明:对于同一轮次调档的考生,学校应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考生的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高考成绩、基础会考成绩的10%和政策照顾分数三部分组成)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考生的志愿顺序相同时,应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要求。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学校不应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应遵守本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学校的录取规则应符合教育部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
对于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录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编缉:胡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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